嘉義高級中學第二十五屆教師會理監事會議第三次會議
一、時間:110年1月7日(星期四) 中午12:10 ~ 13:10。
二、地點:旭陵樓三樓會議室。
三、參加人員:
理 事 長: 楊韻平
副理事長:劉祚敏。
理事: 關弘征、陳源茂、劉怡汝、邱碧英、林儀萍、李思恩、劉怡汝、葉秀娟
常務監事: 林永祥
監事: 陳淑娟
總 幹 事: 林儀萍
總務: 劉怡汝
請假人員:關弘征、張乃云
討論議題
→決議(1)同意按照擬定之條文。(2)工作分配會員自行認領
→決議:若有需辦理遴選相關事宜,則辦理問卷調查
附件
教師會書面表決單
1. 本會章程中,關於理事、監事當選人的限制有:「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會員不得擔任理監事」一條,現擬刪除該項限制。
說明:考量到擔任行政職務之會員,應與其他會員享有相同的義務與權利,並無充足理由使之排除在理、監事候選人之列。
□贊成刪除現行之「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會員不得擔任理、監事」一條
□反對刪除現行之「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會員不得擔任理、監事」一條
2. 本會現行制度中,「理事長不得重複擔任」。現擬修訂為「可重複擔任,但不得連任」。
說明:取消現行「不得重複擔任」的限制,將使具服務能力與熱忱的人才,能貢獻所長,對本會的發展與理事長之順利推選,有正面效果。
□贊成修訂為「理事長可重複擔任,但不得連任」
□反對修訂為「理事長可重複擔任,但不得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