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草案於107年5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107年6月13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581號總統令公布,依本法第23條規定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如附件)
作者 :
人事室
發佈日期 :
2018-07-02
A101W0000U0000000_0073890A00_di.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