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機關同仁於請防疫隔離假期間,如確因公務需要經指派於上班時間執行職務者,並未符合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所稱加班之要件一案
作者 :
人事室
發佈日期 :
2022-05-11
公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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