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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點符號用法

標點符號用法

作者 : 文書組 發佈日期 : 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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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點符號用法表

標點符號之用法,中、外文之使用有所不同,請參照下表之說明:


名稱

符號

用法

舉例

中文

英文

句號

.

用在一個意義完整文句的後面。

1.公告○○商店負責人張三營業地址變更。

2.Thanks for your help.

逗號


(全形)

,

半形

用在文句中要讀斷的地方。

1.本工程起點為仁愛路,終點為和平東路。

2.So, what’s the big deal about Taipei?

頓號

,

用在連用的單字、詞語、短句的中間。

英文使用逗號。

1.建、什、田、旱等地目

2.河川地、耕地、特種林地等……

3.不求報償、沒有保留、不計任何代價……

4.The Shilin, Huaxi Street, and Raohe Street night markets are all quite famous.

分號

(全形)

;

(半形)

用在下列文句的中間:

1. 並列的短句。

2. 聯立的復句。

1.知照改為查照;遵辦改為照辦;遵照具報改為辦理見復。

2.出國人員於返國後一個月內撰寫報告,向○○部報備;否則限制申請出國。

3.Spring is here; the birds are warbling with joy.

冒號

(全形)

:

(半型)

用在有下列情形的文句後面:

1.  下文有列舉的人、事、物、時;

2.  下文是引語時;

3.  標題;

4.  稱呼。

1.使用電話範圍如次:(1) …… (2) ……

2.接行政院函:

3.主旨:

4.○○部長:

5.Let me give you a piece of advice: “Look before you leap.”

問號

(全形)

?

(半型)

用在發問或懷疑文句的後面。

1.本要點何時開始正式實施為宜?

2.此項計畫的可行性如何?

3.Where do you work?

驚歎號

(全形)

!

(半型)

用在表示感歎、命令、請求、勸勉等文句的後面。

1.……又怎能達成這一為民造福的要求!

2.來努力創造我們共同的事業、共同的榮譽!

3.How thoughtful!

引號

「」

『』

(全形)

 “ ”

‘ ’

(半型)

用在下列文句的後面:

1.  引用他人的詞句;

2.  特別著重的詞句;

3.  標記題目。

中文先用單引號,後用雙引號;英文先用雙引號,後用單引號。

1總統說:「天下只有能負責的人,才能有擔當」。

2.所謂「『效率』觀念」已經為我們所接納。

3.The letter “m” is wider than the letter “t.”

破折號

──
(2個全形)


(1個全形)

表示下文語意有轉折或下文對上文的註釋。

1.各級人員一律停止休假──即使已奉准有案的,也一律撤銷。

2.政府就好比是一部機器──一部為民服務的機器。

3.Taipei City has an excellent MRT system. There are five lines-the blue, red, green, orange, and brown.

連字號

-
(1個全形或半形)

-
(1個半形)

1.  用於表示數目、時間、地點等之起止時,用「-」(1個全形)。

2.  用於複合詞組及各種型號、牌號、圖表序號等時,用「-」(1個半形)。

1.20-30公斤;17:00-21:00;基隆-臺北。

2.鐵-鎳合金;圖5-1。

3.a 1,500-word letter

4.ISO-9000

刪節號

……

(半形6點)

(半型3點)

用在文句有省略或表示文意未完的地方。

1.憲法第58條規定,應將提出立法院的法律案、預算案……提出於行政院會議。

2.Five of my best friends are these: Mary, Jason, Edward …

夾註號

( )

〔 〕

(全形)

( )

[ ]

(半型)

1.  在文句內要補充意思或註釋時用的。

2.  先用( ),後用〔 〕。

1.公文結構,採用「主旨」「說明」「辦法」(簽呈為「擬辦」)三段式。

2.臺灣光復節(10月25日〔民國38年8月頒布命令訂定〕)應舉行慶祝儀式。

3.Smith Art (ch.2 [or sec.2], p.20)

書名號

     

《 》

〈 〉

(全形)

斜體或劃底線

1.  用在書名、篇名、報刊名、雜誌名等。

2.  用在戲劇、電影、美術、音樂等藝術作品名。

3.  需同時使用《 》〈 〉時,先用雙《 》,再用〈 〉。

4.  書刊的題簽、文章的標題、報刊雜誌的刊頭或宣傳海報等,不必用書名號。

1.四書集註

2.孟子梁惠王

3.我最喜歡看《科學人》和《天下》這兩份雜誌。

4.《歌劇魅影》是世界上倍受歡迎的音樂劇。

5.《〈文化月刊〉十週年特刊》。

6.The call of the wild

7.New York Times

8.Foundations of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音界號

(全形)

用在翻譯外國人名的名字與姓氏之間。

馬克.吐溫

彼得.杜拉克

威廉‧沙士比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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