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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草案於107年5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107年6月13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581號總統令公布,依本法第23條規定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如附件)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草案於107年5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107年6月13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581號總統令公布,依本法第23條規定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如附件)

作者 : 人事室 發佈日期 : 20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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