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教學組
			
		
		
 		
		
			發佈日期 :
			 2024-07-08 
		
		
		
		
		
	
	
	
	 
		
	- 凡於前一學制(國中)參加全國語文競賽獲得特優或優等成績且於本年度為高一學生者,可具備種子選手資格,即可不經學校校內初選獲得本市複賽參賽資格,惟報名項目不得更換(例如:於全國賽「國語演說國小學生組」榮獲特優,本年度為國一新生則可報名參加本年度市賽「國語演說國中學生組」)。
 
	- 具備種子選手身分者,應於 113 年7月12 日(星期五 )以前向 113 學年度就讀學校教務處提出報名意願並同時繳交112年全國語文競賽獎狀影本,逾期視為放棄參賽資格。
 
	- 請符合資格的選手,至教務處5號櫃台報名並繳交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