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錄取複試名單及佳作獎名單如附件。
2. 佳作獎得獎學生不參加複試,請於12月16日(一)至12月19日(四),填寫領據(如附件)後,請親自、郵寄或委託他人至本校教務處領取獎狀及獎金。
3. 第二階段口試於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舉行,詳細時程表如附件。
4. 本次競試複試,除考生外,家長及老師僅可於報到時與頒獎時入場,考生報到後,請家長及老師隨即離開。參加頒獎時,請於13:00~13:20入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