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教學組
			
		
		
 		
		
			發佈日期 :
			 2025-07-01 
		
		
		
		
		
	
	
	
	 
		
	- 凡於前一學制(限定為國小五、六年級、國中二、三年級)參加全國語文競賽獲得特優或優等成績且限定於本年度比賽時為國一、高一學生者,可具備種子選手資格,即可不經學校校內初選獲得本市複賽參賽資格,惟報名項目不得更換(例如:於全國賽「國語演說國小學生組」榮獲特優,本年度為國一新生則可報名參加本年度市賽「國語演說國中學生組」)。
 
	- 具備種子選手身分者,應於114年7月11日(星期五)以前向114學年度就讀學校教務處提出報名意願並同時繳交112或113年全國語文競賽獎狀影本,逾期視為放棄參賽資格。
 
	- 請符合資格的選手,於7/10報到當天至報到場地樹人堂學雜費減免攤位登記,繳交影本。亦可於7/11下班前至教務處3號櫃台報名並繳交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