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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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註冊組
發佈日期 :
2025-08-15
全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5年1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前提出申請。
切結書.odt
申請書.odt
計畫書.odt
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odt
特殊專長之認定.pdf
專長證明目錄.odt
專業指導人員名冊.odt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實施要點.pdf
清寒家庭訪視輔導紀錄表.odt
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odt
學生名冊.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