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補助

作者 : 註冊組 發佈日期 : 2025-09-19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 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二)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3,536元以下)或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者。

三、獎勵額度:

(一)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

(二)大專院校(含研究所)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四、要點修正於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官網公告發布,補助規定以修正後標準為 主。

五、如已領取與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 本案以具備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身份者優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