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作者 : 註冊組 發佈日期 : 2026-02-09

一、申請條件:
(一) 凡設籍嘉義市6個月以上,就讀嘉義本市國民中學,或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研究所及在職專 班)之在學學生,家境確係清寒且符合規定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本項獎學金。
(二) 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 在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二、獎學金名額及金額: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組:二十名,每名新臺 幣三千元。
三、申請資料
 (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三) 獎懲及出缺勤紀錄。

(四)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低或中低收入戶者,應檢附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欲申請獎學金者,請於115年3月6日(五)前備齊申請資料繳至教務處2號櫃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