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身分限制:設籍或就讀於嘉義縣民雄鄉之公私立高中之在學學生。
2.所得門檻與優先順序:
(1) 第一順位:家境清寒、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或家戶年收入新台幣50萬元以下,能提出證明者。
(2)第二順位:家戶年收入新台幣148萬元以下之優秀學生。
3.成績與品行標準:高中學業總成績須達75分以上。
4.排除條款:如申請人數超過名額時,將以領過此項獎學金者優先頒發。
5.出勤限制:在學期間,事病假缺課之節數,不得超過總上課節數1/3。
【欲申請同學請於115年4月17日(五)前將申請資料備齊繳至教務處2號櫃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