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五點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作者 :
主計室
發佈日期 :
2026-08-19
說明:修正出席費之支給,以每次會議新臺幣三千元為上限,並自116年1月1日生效。
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五點修正對照表.pdf
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五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