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考事項】113年學測應考注意事項
【大考事項】113年學測應考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
2024-01-11
113年學測應考注意事項
※以下整理自大考中心官網,相關內容以大考中心公告為準。
- 看考場:
- 113 年1月19日(五)下午2:00~4:00開放考生查看試場,可於試場外查看座位安排,但不能進入試場內。
- 考試相關:
- 考試當日入場時需出示「身分證」或其他應試有效證件正本。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包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健保卡需要有照片才是有效證件;學生證無論有沒有照片,都是無效證件。
- 務必記得於各科答題卷之「確認後考生簽名」欄以正楷簽全名。
- 考試結束鈴聲響畢應即停止作答。
- 休息、用膳相關:
- 試場內有設置臨時置物區提供考生置放隨身物品,試場亦開放考生節間休息與中午用餐。
- 中午用餐期間考生可外出用餐、親友送餐或事前跟學校訂購餐盒。
- 試場內用餐不另提供隔板。
- 防疫相關:
考試當日,一般考生應試可自主佩戴口罩。若考生屬 COVID-19 篩檢陽性或確診,依據衛生福利部「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外出與應試時請全程佩戴口罩,並請至原編配之考(分)區試場應試。若考生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試時建議佩戴口罩;若有持續咳嗽、因呼吸道症狀而擤鼻涕等造成聲響,影響其他考生作答時,試務人員將安排調整至備用試場應試。
113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應考提醒與應考檢查表
※其他考相關事項請詳見大考中心公告。
教務處註冊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