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12-2(實施高中免學費方案)及(特殊身分減免學雜費)補助說明
【重要】112-2(實施高中免學費方案)及(特殊身分減免學雜費)補助說明
發佈日期 :
2024-02-16
一、112學年度第 2 學期開始實施高中全面免學費方案(公立高中直接減免學費6240 元)。
註冊繳費單共有「學費」、「雜費」、「代收代付費」與「代辦費」等類別,全面免學費方案僅補助免收「學費6240元」1項,並非完全不用繳費,如雜費、代收代付費、代辦費等仍應依原有規定繳交。
二、若另外具有特殊身分(如身障子女/身障學生、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原住民、軍公教遺族等),其申請《特殊身分減免學雜費》以每學年度(含上.下學期)申請一次,第1學期已提出申請者,在第2學期直接延續申請資料,免再次提出申請。
若第2學期欲新增或變更特殊身分申請者,請填寫申請表,請2/29前儘速自行檢附相關資料,繳交至教務處4號櫃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