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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112-2(實施高中免學費方案)及(特殊身分減免學雜費)補助說明

【重要】112-2(實施高中免學費方案)及(特殊身分減免學雜費)補助說明

作者 : 註冊組 發佈日期 : 2024-02-16

 

一、112學年度第 學期開始實施高中全面免學費方案(公立高中直接減免學費6240 元)。

註冊繳費共有「學費」、「雜費」、「代收代付」與「代辦費」類別,全面免學費方案僅補助免收「學費62401項,並非完全不用繳費,雜費、代收代付費、代辦費等仍應依原有規定繳交。

 

二、另外具特殊身分(如身障子女/身障學生、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原住民、軍公教遺族等),其申請特殊身分減免學雜費以每學年度(含上.下學期)申請次,1學期已提出申請者,在第2學期直接延續申請資料免再次提出申請。

若第2學期新增或變更特殊身分申請者,請填寫申請表2/29前儘速自行檢附相關資料繳交至務處4號櫃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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