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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申教育部「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注意事項」、國教署「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安情傳遞及應變處理作業流程」

重申教育部「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注意事項」、國教署「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安情傳遞及應變處理作業流程」

作者 : 資訊媒體組 發佈日期 : 2024-03-25
一、依教育部113年2月21日臺教資通字第1130015530A號函辦理。

二、因近期本署所轄學校於網站公告時,未進行個資識別化動作即進行資料公告,造成個資外洩事件。請轉知學校人員在處理個資相關業務時,務必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並參酌教育部「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注意事項」、Google表單蒐集個人資料使用原則(https://sites.google.com/email.nchu.edu.tw/g-form)及建立檢查機制,請學校落實檢討網頁公告上架流程及審查機制,務必確保無個資外洩疑慮。

三、另依「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知悉資通安全事件後,學校應於一小時內進行資通安全事件之通報;另資通安全事件有一般公務機密、敏感資訊(個人資料等)遭輕微洩漏或竄改,為第三級資通安全事件;檢附本署資安事件通報流程說明圖、「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安情傳遞及應變處理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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