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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書作業常見錯誤勘正表

文書作業常見錯誤勘正表

作者 : 文書組 發佈日期 : 2017-01-20

 

公文正副本及抄本的使用時機:

(一)  正本:指文件之原本。

(二)  副本:係對「正本」而言,即行文時將公文副知相關機關或人民其與正本內容完全相同。

            副本雖無拘束力,但機關在收到副本時,應視副本之內容作適當處理。

(三)  抄本:公文正本發給受文者,其他相關機關或承辦單位如擬作為參考或留作查考時,可加發抄本

            由於抄本不需用印處理,較為便捷,機關內部最好加發抄本,可節省用印手續。

 

附件為常見錯誤請繕打公文時依規定參考使用

 

  • 20170120082822174.pdf
    (一) 正本:指文件之原本。 (二) 副本:係對「正本」而言,即行文時將公文副知相關機關或人民,其與正本內容完全相同。副本雖無拘束力,但機關在收到副本時,應視副本之內容作適當處理。 (三) 抄本:公文正本發給受文者,其他相關機關或承辦單位如擬作為參考或留作查考時,可加發抄本,由於抄本不需用印處理,較為便捷,機關內部最好加發抄本,可節省用印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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