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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2永嘉教育基金會清寒優秀獎學金

112-2永嘉教育基金會清寒優秀獎學金

作者 : 註冊組 發佈日期 : 2024-03-29

 

申請辦法:未享受公費待遇其他獎學金,並符合下列標準者:

一、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二、體育成績70分以上(殘學生及奉准免修體育者,檢附殘手冊影本及免修證明)。

檢附證件

一、申請書

二、前學期成績證明書

三、清寒證明書以村里長證明書或可由導師簽證,須附戶口名簿影印本。

獎學金金額:每名學生5000元整。

請將申請相關文件送至教務處4號櫃台。

校內申請期限:4/9(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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