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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年校慶】嘉義高中百週年校慶「LOGO」暨「吉祥物」設計徵選

【百年校慶】嘉義高中百週年校慶「LOGO」暨「吉祥物」設計徵選

作者 : 訓育組 發佈日期 : 2022-12-28

嘉義高中百週年校慶「LOGO」暨「吉祥物」設計徵選活動辦法

一、宗旨:

為慶賀本校百週年(西元2024年)校慶,傳承嘉義高中優質傳統,特舉辦百年校慶「LOGO」圖樣與「吉祥物」徵選活動,希冀師生、校友能設計出具美感,又能代表嘉義高中形象之LOGO及吉祥物。

二、參選資格:

凡對徵選項目有興趣之師生、校友,皆可以個人身份送件參加。若遴選後無適合本次校慶之作品則由本校商請美術老師或專業團隊設計。

三、徵選項目:

(一)、請以嘉義高中校訓「質實剛健」為核心精神,並融合百年校慶主標語「百年嘉中 化雨春風」及次標語「旭陵崗上鐸聲悠揚迎百歲 雨豆樹中桃李芬馥立千秋」,設計百年校慶「LOGO」和「吉祥物」。

(二)、百週年校慶「LOGO」設計徵選:
以能做為百年校慶活動的精神象徵,並廣泛應用於校慶文宣及活動,達到宣傳之目的。(手繪、電腦繪圖皆可,並請以文字說明創作理念)

(三)、百週年校慶「吉祥物」設計徵選:

1.以能突顯本校百週年校慶之活動精神,可為人形、擬人、動物或其他各種形式。(手繪、電腦繪圖皆可,並請以文字說明創作理念)

2.吉祥物的繪製形象,含繪製正視、側視圖、後視圖,如有配件或配飾,請於設計稿內一併繪出,並詳加說明。

3.吉祥物設計需考量放大、縮小;在表現形式和技術上,應能適用於平面設計、立體物件和電子媒體的傳播與再創作。

四、投遞作品規格:

(一)、若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請使用相關之電腦繪圖軟體進行設計;若為手繪,手繪稿需掃描後輸出(檔案解析度需為300dpi)。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另請註名標準色、標準字體)。

(二)、設計圖幅尺寸以不超過 15cm×15cm 為原則(可以是長型稿件)。圖案力求簡潔而內涵深意、並具視覺美感,作品應呈現並融合本校精神與特色。

(三)、完稿作品以 A4(21cm×29.5cm)彩色稿輸出 2 份。呈現方式請參賽者參考附件二(書面作品規格示意圖)。

(四)、請簡單扼要敘述說明設計理念(100 字~300 字,條列說明者佳)。設計說明需包含(1)主題意象表達;(2)創意及整體造型。

(五)、參賽者應注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的失真現象。

(六)、完稿作品請儲存於作品光碟片內,作品光碟須包含下列內容:

1. 未合併圖層(layers)之原始向量檔(*.AI 或*.psd)

2. 已完成圖案合併檔案(*.jpg)(手繪稿僅需繳交*.jpg 檔案),作品/檔案解析度需為 300dpi,並儲存為 CMYK 模式。

3. 每位參賽者的報名表。

4. 作品規格示意圖。

5. 作品光碟片上須註明所有作者。

※稿件不符以上規定者,將不列入比賽評選,亦不另行通知。

五、報名方式:

(一)、投稿期間:即日起至112年3月15日(三) 截止收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繳交文件:

1. 報名表(附件一)

2. 作品規格示意圖 2 份(附件二)(請彩色列印成書面資料)

3.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乙份(附件三)

4. 作品版權切結書及個資聲明乙份(附件四)

5. 作品光碟

6. 以上文件皆請印出、親筆簽名,資料皆備齊者,使得參加評選。

 (三)、投稿方式:

可親送或掛號郵寄國立嘉義高級中學學務處訓育組(信封外請加註【參加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100 週年校慶標誌(Logo/吉祥物)徵選比賽】等字樣)。送件地址:(600044) 嘉義市東區大雅路二段738號,洽詢電話:05-2762804#220。

六、評選方式:

(一)、由本校組成評選委員會,針對各項甄選作品進行評選前三名及優選:

1. 校慶「LOGO」設計依據以下指標評選:

主題表達

創意

美感

圖面表達

30%

30%

20%

20%

2. 校慶「吉祥物」設計依據以下指標評選:

主題表達

創意

美感

應用性

30%

30%

30%

10%

(二)、由校內學生投票選出校慶「LOGO」及「吉祥物」網路人氣獎各3名。(一人限一票)

七、活動獎勵:

(一)、第一類獎,由評選委員會評選:校慶「LOGO」及「吉祥物」各評選出前三名及優選,提供獎金及獎狀乙幀。獎勵如下表:

名 次

名 額

獎 勵

第一名

1

10,000元及獎狀乙幀。

第二名

1

5,000元及獎狀乙幀。

第三名

1

3,000元及獎狀乙幀。

優選

若 干

各500元

(二)、第二類獎,由校內學生網路投票選出:校慶「LOGO」及「吉祥物」網路人氣獎各3名,並提供校慶紀念品乙份。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專業評選,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辦理。

八、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需為首次發表且原創、未曾於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等公開平台發表;參賽作品不得一稿兩投,不符上述者,將取消參選資格,已得獎者,將追回獎金。

(二)、凡參加本活動者,即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並不得侵害他人著作權,如有抄襲、冒名頂替或其他不法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作品不得有暴力、色情、誹謗等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侵害他人隱私或違法之內容,主辦單位保留參加作品之審查權利,若有違反之情事,將取消參加資格與獲獎資格。

(三)、參選作品獲選後,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運用於各項行銷及活動。

(四)、每位作者「LOGO」及「吉祥物」每類限投一件作品,請作者自行挑選適合作品參賽。

(五)、參賽者須本人親自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作品版權切結書」及「個資聲明」。

(六)、除報名表外,其餘參賽檔案或作品正、反面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否則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或有關活動之調整變動,本校得隨時修訂內容並於活動網站公布之,參加者不得異議。

報名表及相關附件請至下面公告版檔案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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