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辦-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合併計算11209
試辦-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合併計算11209
發佈日期 :
2023-08-16
加班餘數合併規定: 一、試辦對象:教職員及約聘僱人員。 二、「當月」未滿1小時加班餘數,於次月十日前完成申請流程,系統自動合併「當月」相同性質加班時數(一般加班合併一般加班、專案加班合併專案加班),合併後僅能以小時申請加班補休或加班費,不同月無法合併計算,合併後仍未滿1小時者不計。「紙本簽到退」加班申請時間與實際加班簽到退時間一致,不一致者逕予退回。 三、 逾次月十日前未完成簽核流程而致系統無法合併計算者,視同放棄。 四、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