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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1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12-1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作者 : 註冊組 發佈日期 : 2023-08-30

 

申請資格:高二高三學生,凡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之在校學生,家境確係清寒且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受其他公部門獎學金者均得申請。
成績符合下列標準:(一)前一學期學業總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二)未有曠課或記過之紀錄。

 

檢附申請相關證明文件

一、 申請書一份。 
二、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三、 獎懲及出缺勤紀錄。 
四、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低或中低收入戶者,應檢附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請將申請相關證明文件送至【教務處4號櫃台】。

校內申請期限:10/11(三)截止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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