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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長徵稿】國立嘉義高中112學年度兒童權利公約(CRC)繪畫暨標語比賽

【延長徵稿】國立嘉義高中112學年度兒童權利公約(CRC)繪畫暨標語比賽

作者 : 訓育組 發佈日期 : 2023-10-20

【CRC繪畫延長徵稿】

因繪畫稿件只有3件,所以繪畫延長收件時間至下周一(10/23),想爭取獎學金的同學們請把握機會~~

 

 

國立嘉義高中112學年度兒童權利公約(CRC)繪畫暨標語比賽

  • 主旨:我國自1031120日立法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保障所有十八歲以下的兒童之權利。兒童權利公約四大原則包含:

(一)兒童最佳利益:兒童的事就是大家的事,應優先思考兒童權利、怎麼做對兒童最好。

(二)禁止歧視:每位兒童的權利皆相同,其權利不因種族、性別、語言、宗教信仰、身心功能等其他不同而有所不同。

(三)兒童生存及發展權:每位兒童在成長過程中皆應受到妥善照顧,並享有教育、醫療照顧、遊戲與休閒等權利。

(四)兒童有表達意見與被聆聽的權利:大人應尊重兒童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不應忽視兒童的聲音。

以下兩個網站提供同學參考: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兒童權利公約一般性原則

https://crc.sfaa.gov.tw/

https://crc.sfaa.gov.tw/Child/Home/CRC2

  • 參與對象:全校學生個人報名,自由參加。
  • 比賽方式:

(一)、繪畫比賽:

1. 作品須具原創性、主題須符合兒童權利公約之精神,不得違反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始具參賽資格,違者將撤銷資格,得獎者取消獎勵。

2. 作品背面務必書寫班級、姓名、座號,無註明者不列入評分。

3. 作品上務必要有以下字樣:兒童權利公約CRC

4. 紙張尺寸:4開紙張(約52公分*38公分)。

5. 評分標準:內容(60%)、創意(20%)、色彩(10%)、完整度(10%)

(二)、標語比賽:

1. 標語須具原創性、主題須符合兒童權利公約之精神,不得違反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始具參賽資格,違者將撤銷資格,得獎者取消獎勵。

2. 14個字(含)以內之單句或雙句之標語,以簡潔、響亮、創意、便於記憶為評選原則。

3. 請利用背面附件一繳交標語內容(可自行複印,或到訓育組索取)。

4. 評分標準:內容(60%)、創意(20%)、節奏流暢性(20%)

  • 交件時間:112年10月20日(五)放學前交至學務處訓育組
  • 獎學金:(由「112年度補助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支應)

名次

人數

繪畫比賽金額

標語比賽金額

第一名

1

2500

2000

第二名

1

2000

1500

第三名

1

1500

1000

佳作

1

1000

500


                                         

學務處訓育組

                                             112.09.20

附件一

國立嘉義高中112學年度兒童權利公約(CRC)標語比賽報名表

班級

座號

姓名

創意標語作品內容

(14字以內)

創作理念

(200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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