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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考英聽】113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 考生應考注意事項

【大考英聽】113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 考生應考注意事項

作者 : 註冊組 發佈日期 : 2023-10-19

113 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 考生應考注意事項

113 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訂於 112.10.21 (六)舉行,以下事項提醒考生注意:

一、 事先查詢應試號碼及考試地點:

(一)本次考試應試號碼已開放查詢。

(二)試場分配表及考試地點於 112.10.17(二)公布。考生務必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 https://www.ceec.edu.tw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試務專區」,查覽或列印。

二、 考試當日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

(一)考生應持以下任一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供監試人員查驗: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 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

(二)請注意:學生證或台胞證,均非有效證件。

(三)若未攜帶規定之應試有效證件正本,經監試人員查核並確認係考生本人後,可先 准予應試,但請盡快通知親友,於當節考試結束鈴響畢前,送達試場或考(分) 區試務辦公室,以避免因此違規被扣減成績。

三、 佩戴口罩規定(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管署最新防疫措施規定):

(一)一般考生應試時,可自主佩戴口罩。

(二)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考生,建議佩戴口罩。

(三)COVID-19 快篩陽性或確診考生,依據衛生福利部「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 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外出與應試時請全程佩戴口罩,並請至原編 配之考(分)區試場應試。

(四)進入護理站,應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生若有持續咳嗽、因呼吸道症狀而擤鼻涕等造成聲響,影響其他考生作答時, 將調整至備用試場應試。

(六)凡於應試時佩戴口罩之考生,均須配合監試人員於查驗身分時,暫時脫下或拉下 口罩至可辨識面貌;須全程佩戴口罩之考生,查驗身分後請即戴回口罩。

四、 開放親友陪考:

(一)陪考人員與考生服務隊應尊重考場學校位置規劃,並共同維護考場秩序及校園 整潔,考試當日如有緊急情況,請通知各考(分)區試務辦公室協助。

(二)建議 COVID-19 快篩陽性或確診者不陪考。

五、 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

(一)於考試前突發傷病之考生,或未依簡章「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 申請應考服務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可於 112.10.17(二)至 112.10.18(三) 向本會大考中心申請,或於 112.10.19(四)至 112.10.21(六)向所屬考(分)區申請。

(二)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內容及申請方式,請詳本會 113 考試簡章第 30-31 頁。

六、 請考生考前做好個人健康維護,並注意防範 COVID-19、流感、腸病毒、登革熱等 其他傳染疾病。

 

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

113學年度考試簡章:https://www.ceec.edu.tw/files/file_pool/1/0n276539998667803059/113%e5%ad%b8%e5%b9%b4%e5%ba%a6%e8%80%83%e8%a9%a6%e7%b0%a1%e7%ab%a0.pdf

113 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 考生應考注意事項:https://www.ceec.edu.tw/files/file_pool/1/0n279422280990825428/113%e5%ad%b8%e5%b9%b4%e5%ba%a6%e9%ab%98%e4%b8%ad%e8%8b%b1%e8%aa%9e%e8%81%bd%e5%8a%9b%e6%b8%ac%e9%a9%97%e7%ac%ac%e4%b8%80%e6%ac%a1%e8%80%83%e8%a9%a6%e8%80%83%e7%94%9f%e6%87%89%e8%80%83%e6%b3%a8%e6%84%8f%e4%ba%8b%e9%a0%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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