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免學費、身障及低收中低收減免但註冊單無減免者,
則為不符合資格(無特殊身分或家戶年所得超過148萬)
若有身障、低收中低收、.....等等特殊身分尚未申請補助者,請先勿繳註冊費!
請將註冊繳費單及特殊身分補助申請單(含證明文件),於規定日期前,速送至教務處2號櫃台辦理申請及至總務處出納組換註冊單
補助詳情請至註冊組 [ 學雜費減免專區 ] 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