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校內比序辦法
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校內比序辦法
113年 5月22 日114學年度高三大學繁星推薦校內作業討論會議通過
- 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校內比序辦法經校內會議決議後,繁星校內選填志願分發排序及推薦順序下:
校內選填志願分發排序及推薦順序:
比序一:在校學業成績百分比
(甄選會所規定,為五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
比序二:學測總級分
(社會組採計國文、英文、數學、社會等四科級分;自然組採計國文、英文、數學、自然等四科級分。若學生數學A與數學B有同時應考,則採計其高二下學期所修數學科目類別為準)
比序三:(四次複習考+高三上學期前兩次模擬考)平均
(其中模擬考:社會組採計國文、英文、數學、社會等科目成績;自然組採計國文、英文、數學、自然等科目成績。若數學A與數學B同時應考,則依其所修數學科目類別為準)
比序四:五學期學期總成績之平均分數
※以上辦法自111學年度起入學(學號1字頭)學生適用。
- 附註1:繁星推薦各「必修」單科成績採計範圍如附件。
- 附註2:物理必修單科採計之成績為(高一物理+高二物理探究實作)/2;生物必修單科採計之成績為(高一生物+高二生物探究實作)/2。
- 附註3:依繁星推薦入學簡章規定,採計之成績為高一、高二各學期及高三上學期總成績「原始分數」,以及簡章所列之科目的原始分數,補考及重修成績不列入採計。
- 附註4:依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簡章規定,本校依普通科(含普通班1~15班、數資班、語資班、科學班)、音樂班、美術班等三類,分別計算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校排%)。其中,普通科只可報名一二三八學群,音樂班只可報名第四學群,美術班只可報名第五學群。
- 附註5:繁星推薦入學校內選填程序開始之後,學測成績經複查後有異動時,需等校內選填全部程序完成後,各校學群如有缺額,再由學測成績異動同學依序補填。
- 附註6:模擬考因自然及社會組採計科目不同,因此自然(原滿分128)及社會科(原滿分144)以滿分100等比例計算。
- 附註7:複習考、模擬考如因公缺考者,於考前需向導師或所參與競賽/活動之校內承辦單位提出申請免試(即不採計),再由導師或所參與競賽/活動之校內承辦單位提交簽呈並會辦註冊組、實驗研究組及相關任課教師。因個人因素缺考者,該次以零分計算。
- 附註8:比序三「四次複習考及兩次模擬考成績」暑輔期間考試缺考不計成績。若部分考試免試,則繁星採計成績則以其他次考試成績平均計算;若全部考試均免試,則繁星採計四次複習考及兩次模擬考的成績則以對應至相同在校成績平均百分比之分數做計算。美術班及音樂班因繁星報名學群不同,故在對應高三校內四次複習考及兩次模擬考成績平均時的學生分數分組成應以美術班/音樂班學生的全班成績百分比做計算。
- 本校113年大學繁星推薦錄取與通過名單
-
姓名
在校成績%
四科級分
推薦順位
學群
志願序
學校名稱
校系名稱
一階
二階
同學1
1
58
1
八
1
國立成功大學
醫學系
通過
錄取
同學2
3
56
1
八
1
高雄醫學大學
醫學系
通過
錄取
同學3
1
57
1
八
1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牙醫學系
通過
錄取
同學4
2
58
2
八
1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醫學系
通過
同學5
4
55
1
八
1
中山醫學大學
醫學系
通過
同學6
1
53
1
八
1
長庚大學
醫學系
通過
同學7
3
59
1
八
1
臺北醫學大學
牙醫學系
通過
同學8
44
40
1
一
1
東吳大學
日本語文學系
錄取
同學9
2
52
1
一
1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錄取
同學10
8
48
1
一
4
國立臺北大學
企業管理學系
錄取
同學11
44
40
1
一
1
東吳大學
日本語文學系
錄取
同學12
2
52
1
一
1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錄取
同學13
8
48
1
一
4
國立臺北大學
企業管理學系
錄取
同學14
17
47
2
二
1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數學系
錄取
同學15
2
57
1
二
1
國立清華大學
資訊工程學系
錄取
同學16
1
57
1
二
1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電機工程學系甲組(電資國際組)
錄取
同學17
37
34
1
二
1
淡江大學
航空太空工程學系
錄取
同學18
7
52
1
二
1
國立中山大學
電機工程學系
錄取
同學19
36
40
1
二
1
國立屏東大學
科學傳播學系
錄取
同學20
33
37
1
二
1
國立聯合大學
建築學系
錄取
同學21
1
55
1
三
1
國立臺灣大學
藥學系
錄取
同學22
14
45
1
三
2
國立中興大學
生命科學系
錄取
同學23
4
45
1
三
2
國立成功大學
心理學系
錄取
同學24
2
54
1
三
1
高雄醫學大學
藥學系
錄取
同學25
1
57
1
三
1
中國醫藥大學
中醫學系乙組
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