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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嘉文教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永嘉文教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作者 : 註冊組 發佈日期 : 2025-04-10
一、申請資格(在校學生未享受公費及其他獎學金):
(一) 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
(二) 操行成績75分以上。
(三) 體育成績70分以上(奉准免修體育者,檢附殘傷手冊及免修證明)。

二、檢附文件:
(一) 申請書。
(二) 前學期成績證明書。
(三) 清寒證明以村里長或可由導師簽證,須附戶口名簿影印本。

三、獎學金:捌仟元整。

欲申請者請於114年4月16日(三)前將資料送至教務處2號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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