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和 何溪明優秀清寒獎學金
大和 何溪明優秀清寒獎學金
發佈日期 :
2026-01-23
一、對象及名額:高中學校二~三年級在學學生(限本國籍學生)
二、獎學金金額:新台幣五千元整。
三、申請條件:
(一)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家境清寒並持有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者。
2.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重病在身影響家庭經濟收入者。
3.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無工作能力者。
4.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法撫育者。
5.家庭遇有重大變故,生活有困難者。
(二) 成績:前一學期總成績平均須達75分以上,且德育成績甲等以上。日常生活表現需為正向、積極且無違法或特殊不良表現之學生並應無小過以上之懲處證明紀錄。
(三) 須具推薦書(導師及主任簽核)。
四、申請期限及發放時間:第二學期2月20日至3月20日止收件辦理;獎學金發放日期定於4月發放。
五、申請獎學金之學生應繳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自評表
(三)推薦書
(四)以下證明擇一檢附:
1.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書(得由級任導師或校長証明)。
2.弱勢家庭或急難救助者之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例:非自願性失業證明、失蹤証明、醫生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
(五)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影本(近六個月內)
(六)前一學期成績單(與正本相符印)
(七)個人自傳(內容須親自書寫)
(八)前一學期行善紀錄分享(約600字,內容須親自書寫)
(九)我的承諾(內容須親自書寫)
【本校名額為2位,欲申請者請至教務處2號櫃台索取詳細申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