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
115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
發佈日期 :
2026-03-03
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5年7月1日至11月30 日者,應於115年3月1日至3月30日前提出申請(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
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5年7月1日至11月30 日者,應於115年3月1日至3月30日前提出申請(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