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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政府檢送「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嘉義市政府檢送「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作者 : 特教組 發佈日期 : 2021-06-25

 


一、嘉義市政府檢送「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二、110學年度將擇部分類組試辦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組別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三、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自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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