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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112學年度「免學費」及「特殊身分減免」開始申請

【重要】112學年度「免學費」及「特殊身分減免」開始申請

作者 : 註冊組 發佈日期 : 2023-06-18

112學年度免學費及「特殊身分減免學雜費開始申請

 

★注意:請於《申請表》選填勾選並詳填各項資料及學生、家長簽,在校生最晚受理申請期限於11273(一)止,4號櫃台辦理

【每位學生不論是否申請皆要選填申請表並繳回教務處

 

 

免學費及特殊身分減免申請以【新學年度】(含上下學期)重新申請一次,1學期已提出申請者在第2學期直接延續申請資料免再次提出申請。】

若於下學期新增或變更申請者須在下學期再提出申請書

在校生最晚申請期限於11273(一)止,超過受理申請期限者請自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等資料

特殊身分(如身障子女/身障學生、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原住民、軍公教遺族等),於上述申請期限內交《申請表》務處4號櫃台辦理。

依據教育部規定,學生申請學費減免不得重複請領政府其他相關學費減免或補助,如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退輔會之榮民或榮民遺眷子女就學補助、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農委會之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等。

五、免學費暨特殊身分減免申請表」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窗台拿取,或本網站【學雜費減免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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