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教務處>特教組
特教組業務:
1.組織並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事項,擬定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2.規劃並推動特殊教育各項實施活動及宣導事項。
3.辦理特殊生之篩選、轉介、鑑定安置、教學輔導及個案管理事項。
4.督導特殊生個別化教學計畫之撰寫、實施與落實。
5.特教法規研究、研擬校內相關特教法規執行要點。
6.辦理資優鑑定相關試務行政工作。
7.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研議特教班級課程。
8.高級中學資賦優異教育方案推行。
9.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研議資源班課程輔導計畫、個別化教育計畫。
10.特教通報,含:資賦優異(數理、語文)、藝術才能(音樂、美術)、身心障礙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