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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資通安全政策

 


1 目的

為確保國立嘉義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本校)所屬之資訊資產的機密性、完整性與可用性,導入資通安全管理系統,強化本校資通安全管理,保護資訊資產免於遭受內、外部蓄意或意外之威脅,維護資料、系統、設備及網路之安全,提供可靠之資訊服務,訂定本政策。

2 依據

2.1 資通安全管理法(及相關子法)

2.2 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施行細則)

2.3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通安全管理要點

2.4 教育體系資通安全管理規範

3 適用範圍

3.1 本政策適用範圍為本校之全體人員、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

3.2 資通安全管理範疇涵蓋 14 項領域,避免因人為疏失、蓄意或天然災害等因素,導致資料不當使用、洩漏、竄改、破壞等情事發生,對本校造成各種可能之風險及危害,各領域分述如下:

3.2.1 資訊安全政策訂定與評估。

3.2.2 資訊安全組織。

3.2.3 人力資源安全。

3.2.4 資產管理。

3.2.5 存取控制。

3.2.6 密碼學(加密控制)。

3.2.7 實體及環境安全。

3.2.8 運作安全。

3.2.9 通訊安全。

3.2.10 系統獲取、開發及維護。

3.2.11 供應者關係。

3.2.12 資訊安全事故管理。

3.2.13 營運持續管理之資訊安全層面。

3.2.14 遵循性。

4 目標

維護本校資訊資產之機密性、完整性與可用性,並保障使用者資料隱私。藉由本校全體同仁共同努力來達成下列定性及定量目標:

4.1 定性目標:

4.1.1 確保本校資訊資產之機密性、完整性與可用性,並保障使用者資料隱私之安全。

4.1.2 保護本校個人隱私資訊之安全,確保資訊需經授權人員才可存取資訊。

4.1.3 保護本校個人隱私資訊之安全,避免未經授權的修改。

4.1.4 確保相關資通安全措施或規範符合政策與現行法令的要求。

4.2 定量目標:

4.2.1 確保資訊資產受適當之保護,每年未經授權或因作業疏失對資產所造成的損害 0 件。

4.2.2 確保所有資通安全事件或可疑之安全弱點,每年不依適當通報程序反應,並予以適當的調查及處理 0 件。

4.2.3 符合政府資通安全相關政策、規定及相關法令要求。

4.2.4 定期實施資通安全教育訓練。

4.3 本校完成指標時,考量下列項目:

4.3.1 所需配置之人員、預算、設備技術與程序表單。

4.3.2 活動或事項負責人員。

4.3.3 活動或事項預計完成時間。

4.3.4 管理目標是否達成之評估方式。

5 責任

5.1 本校應成立資通安全組織統籌資通安全事項推動。

5.2 管理階層應積極參與及支持資通安全管理制度,並授權資通安全組織透過適當的標準和程序以實施本政策。

5.3 本校全體人員、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皆應遵守相關安全管理程序以維護本政策。

5.4 本校全體人員及委外服務廠商均有責任透過適當通報機制,通報資通安全事件或弱點。

5.5 任何危及資通安全之行為,將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或依本校之相關規定進行議處。

6 審查

本政策應每年至少審查乙次,以反映政府法令、技術及業務等最新發展現況及關注方之關注議題,並確保本校業務永續運作之能力。

7 實施

本政策經「資通安全委員會」討論,簽請資通安全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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